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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城市标识(LOGO) 征集

发布时间:2023-02-23      截止时间:2023-03-10    阅读量:7350次     
活动赏金:
50000.00

安仁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城市标识(LOGO)征集公告



为充分展示安仁形象,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打造安仁旅游品牌,激发新时代安仁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澎湃动力,根据中共安仁县委、安仁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宣传部、县文联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城市标识LOGO,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中共安仁县委宣传部

安仁县文联


二、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三、征集内容


安仁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城市标识(LOGO)


四、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要求


(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要求:围绕“神农药都、农业强县、制造新区、仁者安仁”发展定位,进一步提炼安仁文旅宣传核心概念,用一句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的口号准确定位安仁旅游形象和内涵,体现“福地安仁”元素,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大气响亮,朗朗上口。主题内容主体须为中文,可根据受众需要辅以英文、日语、韩文翻译。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拟定的主题需附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二)城市标识(LOGO)


1.安仁城市标识(LOGO)要求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等特征,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可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以及媒体等传播介质上使用。


2.安仁城市标识(LOGO)设计要突出安仁神农文化特色,提升红色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绿色生态、文化安仁形象品牌等内涵特质,体现安仁历史文化底蕴,符合城市历史积淀和鲜明特征。


3.安仁城市标识(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


六、征集评审


 (一)主办方将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评选,最终评出相应的奖项。


(二)评选结果将在新湖南、红网、郴州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郴州App、魅力安仁等媒体上公示。


七、奖项设置及奖金


每个征集项目设入围作品3个(组),从中选出最佳作品1个(组)。


(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奖项设置(所有奖项的奖金仅针对作品设置)


最佳作品:该个作品奖金6000元;入围作品:每个作品奖金2000元。


(二)城市标识(LOGO)奖项设置(所有奖项的奖金仅针对作品设置)


最佳作品:该个作品奖金50000元;入围作品:每个作品奖金5000元。


(三)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同时获得入围奖和最佳作品奖的,只发放最佳作品奖)。根据税法规定,由活动主办方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八、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在投稿时须以“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暨郴州·安仁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安仁赶分社”活动参评作品(注明城市标识(LOGO)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明+详细地址。


(二)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策划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宣传口号应附有相关阐释,说明其创作思路、意图和具体含义(寓意)。


九、投稿方式


应征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应征作品的电子版文件及纸质文稿,另附纸张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应征作品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54919544@qq.com,纸质文件信封上请注明“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或“安仁城市LOGO征集作品”字样,邮寄地址:安仁县文联A642,邮编423600。咨询单位:安仁县文联,联系人:凡新平,联系电话:17872172857;谭诗,联系电话:15873549100。


十、活动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应征作品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中共安仁县委、安仁县人民政府及组成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3.应征作品和文稿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信仰问题,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4.获奖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稿方自理。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5.安仁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城市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未尽事宜,由中共安仁县委宣传部和县文联负责解释。



 

中共安仁县委宣传部

安仁县文联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