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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党建”LOGO形象标识与品牌主传播语征集启示

发布时间:2021-08-24      截止时间:2021-09-25    阅读量:7435次     
活动赏金:
2000.00

为进一步推进容城县党建品牌化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成效,不断扩大容城党建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中共容城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容城党建”形象标识LOGO与品牌主传播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25日

二、参加对象

个人和合法注册登记的组织均可参加征集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参与。

三、征集要求

入选的形象标识LOGO将作为容城党建工作宣传的主题要素,广泛用于宣传片、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参选作品应符合如下要求:

1.LOGO形象标识与品牌主传播语分别应征投稿,品牌口号要体现容城特色,精准反映容城党建工作特色和价值取向,语言生动、简洁大气、格调健康、易懂易记、引人深思,字数限定在10字以内。

2.LOGO形象标识要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寓意丰富,造型简洁大方,具备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文化感染力,具有高辨识度且便于各类媒材的传播推广制作。

3.LOGO形象标识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创意说明,说明文字控制在500字以内。

四、投稿要求及方式

1.设计的作品电子版或手绘版均可。电子版需提供彩色平面效果图JPG或BMP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手绘版统一使用A4规格图纸,作品规格不得小于15cm×15cm。

2.提交作品需附带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有助于对标识的理解,其内容为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提交作品还应注明设计者的联系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

4.提交电子版作品的应征者将相关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rcxzzk1@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容城党建形象标识征集”字样。提交手绘版作品的应征者将相关资料邮寄到容城县奥威路118号中共容城县委组织部组织科(511办公室),联系人:李硕;联系电话:(0312)5697283;邮编:071700。

五、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应是应征者独立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不得与已注册或已使用的标识雷同,此前未曾许可他人(包括法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发表或使用。

2.应征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均不退还应征者,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获奖作品应征者获取奖金后,作品著作权即归中共容城县委组织部所有,中共容城县委组织部享有品牌口号、LOGO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对其修改、展示、出版等)。获奖者今后不得自行使用和转让第三人。

5.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容城县委组织部所有。

六、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设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及颁发获奖证书;入围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及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和作品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中共容城县委组织部
2021年8月22日
 
 

 


  图文:王钰玮

  来源:组织部

  审核:李 硕

  编辑:孙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