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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沈阳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中心标识LOGO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28      截止时间:2021-05-31    阅读量:69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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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系列指示精神,全力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服务工作,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加强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重视,特征集设计新颖、创意独特的沈阳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中心标识LOGO。

一、主办单位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二、征集时间

2021年4月26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三、征集对象

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非法人组织;中国内地公民;或上述主体之间组成的团队参与。

四、征集要求

(一)LOGO的设计需要反映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和特色,蕴含中国文化元素和精神底蕴,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富有象征意义,具有时代性、包容性和文化性。不得出现黄色、暴力、宣扬邪教或迷信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的内容等。

(二)LOGO的设计主旨突出、风格新颖、构图庄重、结构简洁、特色鲜明、色彩典雅、标志性强、容易辨识,能够准确表达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内涵和外延,具有很强艺术表现力与视觉感染力,形象通俗性强,具有大众亲和力,容易让人理解、准确识别和记忆,避免图案繁复或过度抽象。

(三)LOGO的设计需具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可转换成动画,适合宣传,符合印刷、悬挂、制作徽章等各种载体用途的需求,具有广泛的应用性。

(四)应征LOGO设计作品必须具有独一性、前瞻性,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产品。设计作品必须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应征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五)应征LOGO设计作品来稿请另附上一份创意说明(500字以内),简述其创作理念及内涵,作品图片大小不小于1M。

(六)本次活动主办单位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对评审选定的大赛LOGO作品享有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属。应征LOGO设计者在将LOGO设计作品按照规定方式提交时,须明确同意将提交的LOGO设计作品的著作权(除人身专有部分权利外,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权利)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无偿转让给本次活动主办单位独占性享有。对于大赛LOGO作品,主办单位可以自行或授权相应民事主体使用,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以用于成果转化、生产、销售、转让等用途。

(七)已提交的LOGO设计作品恕不退还,请各位设计者自留备份。获奖作品未经权属人许可,不得擅自将相关资源项目用于本参赛作品以外用途。

(八)应征LOGO设计者应全面了解本次活动规则。凡提交LOGO设计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活动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五、提交方式

(一)提交途径

所有应征LOGO设计的作品资料、设计稿及信息均须按规定要求在截止时间前以JPG格式电子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819031274@qq.com,邮件主题“沈阳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中心标识设计作品”。

(二)提交格式

电子邮件文档提交:(1)LOGO设计稿相关文件,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CMYK,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经组委会选定获奖的最佳logo设计作品须提供各场景下的效果图和源文件。)(2)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文件格式为PDF。

六、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奖励方案另行公布。

(二)一等奖获得者将被聘为“沈阳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中心形象大使”。

七、评选评审

评审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7日。

评审形式:由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组织沈阳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中心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对LOGO作品进行初审,选出15份作品在网上公示,由全体网友投票,最终确定沈阳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中心标识。

公布时间:2021年6月12日

联系人:张琪 024-83785930

八、特别说明

(一)主办方权利

1.主办单位对参赛logo作品享有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所有权属。并可无偿用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成果转化、生产、销售、转让等主办单位及征集设计的资源项目权利人认为需要的用途。

2.如有需要,主办方有权修改奖项设置与评选标准。

3.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二)关于知识产权及参赛作品所有权

1.参赛LOGO设计应征者必须保证对其应征作品所涉及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作品如存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抄袭、复制、盗用或其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获奖证书,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主办单位和本活动公布的“征集方向”资源项目权属人书面授权同意,不得使用本大赛公布资源及参赛作品。

3.本次活动全程设有监督机制及法律顾问,注重对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出现泄密行为。

4.最终评审选定的LOGO设计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项。设计者不得再向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

沈阳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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